新股發行四配套規章同步征求意見
取消預繳款緩解對股市沖擊
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2015/11/10 9:23:38 點擊率[82] 評論[0] 分享到 ∨
新股發行體制新一輪改革已全面啟動。11月6日,為完善新股發行制度的各項措施,證監會將主板上市及創業板上市等三部管理辦法,以及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指導意見,同步向社會征求意見,待履行相關程序后公布實施。
據記者了解,這是自1992年起,新股發行體制進行的第十次改革。此次改革,有諸多新舉措新亮點,對首發公司降低成本、對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等均具重要意義。
小盤股全部網上申購
據證監會介紹,此次改革一項重要舉措是,對于2000萬股以下的小盤股發行一律取消詢價環節,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定價,直接向網上投資者定價發行。
新發行股票全部網上發行,不僅對于首發公司來說,簡化了程序,縮短了發行周期,提高發行效率,降低了中小企業發行成本,而且重要的是,此舉對于二級市場投資者打新股形成重大利好。
證監會稱,新股發行主要有詢價和直接定價兩種方式,各有優劣。詢價機制有利于尋找均衡價格,降低承銷風險,但發行成本高,發行周期長,大盤股發行運用較多;直接定價發行對承銷商的定價能力有較高要求,但發行成本低,發行周期短,適合小盤股發行。2014年以來已發行上市的317家企業中,31%的企業新股發行數量在2000萬股以下,平均籌資額為2.7億元,這類企業有降低發行成本的現實需求。
為此規定小盤股全面網上發行,程序簡便,對首發企業及二級市場投資者各有其利。
取消預繳款減少資金量
以往發行新股,需要凍結巨額資金,為此對股票市場形成一定沖擊,市場聞新股發行而下跌時眾。為解決這個問題,此次改革,對新股發行流程進行調整,取消申購時全額預繳申購資金的規定,改為確定配售數量后再進行繳款。
取消預繳款最直接的效果是,可大幅減少新股發行中投資者需要動用的資金量。據統計,2015年發行的192家公司,網上投資者中簽率平均為0.53%、網下投資者獲配比例平均為0.22%。2015年6月初25家公司集中發行時,凍結資金峰值最高為5.69萬億元,如取消預繳款,則投資者僅需繳納申購資金414億元。
證券律師張遠忠說,取消申購預繳款后,新股發行對二級市場造成的影響將會很小,這對穩定股市有利。
取消申購款后的流程是:向網下投資者詢價并定價或直接定價;網上投資者通過證券交易系統按市值申購,網下投資者通過網下申購,網上、網下投資者在申購時無需繳款;網上投資者通過搖號中簽的方式配售,網下投資者按比例配售;投資者按其實際獲配的數量繳納資金。
但為保障首發成功,建立網上投資者申購約束機制,規定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允許參與新股申購。
而且,為便于承銷商管理承銷風險,規定網上和網下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可中止發行。
保薦機構須先行賠付
本次改革的一大亮點是,進一步強化對中介機構的監管,落實中介機構責任,為此提出建立保薦機構先行賠付制度,要求保薦機構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作出先行賠付的承諾。同時,在目前對發行人披露的財務信息進行抽查的基礎上,對發行人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以及中介機構的盡職調查過程進行抽查,對違規行為從嚴查處,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對于其他中介機構也作出相應約束規定。決定出臺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業務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審計機構未勤勉盡責的認定標準,從嚴監管審計機構執業行為。
同時,本次改革在強化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方面又有新措施。證監會擬出臺《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建立攤薄即期回報補償機制。目前建議稿已形成并正在征求意見。該指導意見要求,首發企業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填補回報措施,并在招股說明書中作出承諾。在上市公司日常監管工作中,將督促公司董事、高管,切實履行填補回報措施的承諾,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股票發行注冊制漸進
自1992年起,新股發行制度一直在改革。記者統計發現,自最新一次改革,新股發行歷經了十次重大改革,即1992年改革、1993年、1996年、1999年、2001年、2002年、206年、2009年、2010年,以及2015年11月。這從一個側面說明,資本市場一直在改革創新中發展。
這期間,股票發行制度從最初的行政審核制,歷經核準制,到現在的詢價制,每一步,都在向法治化、市場化方向前行。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業內人士稱,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是資本市場改革的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統籌安排、穩步推進,此新一輪改革啟動,標志著朝著股票注冊制改革的方向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