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院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刑事申訴檢察工作的意見》要求
強化司法救濟 保障公民權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充分發揮刑事申訴檢察職能,更好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司法公正廉潔、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印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刑事申訴檢察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明晰了刑事申訴檢察的職能定位和主要職責。刑事申訴檢察是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刑事申訴、國家賠償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的職能活動,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救濟程序的重要環節,承擔著權利救濟保障、司法活動監督、自身執法監督、社會矛盾化解等多重職能。
執法辦案是刑事申訴檢察工作的中心,如何抓好辦案工作?《意見》指出,要按照數量、質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機統一的要求,認真做好各類刑事申訴案件的審查和立案復查工作,著力解決群眾申訴反映的突出問題;注重結合辦案發現司法不公、不廉問題,及時移送職務犯罪線索;注重申訴案件反映的職務犯罪偵查、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等執法環節的問題,提出源頭治理的意見建議。《意見》還要求,要著力提高刑事申訴案件抗訴質量,堅持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依法監督、規范監督、事后監督,完善符合刑事審判監督程序和刑事申訴案件特點的法律監督工作模式,認真履行出席再審法庭等職責,綜合運用抗訴、再審檢察建議等手段,依法監督糾正確有錯誤的裁判。《意見》還明確了不同層級檢察院的辦案職責,其中要求地市級、縣級檢察院要加大對首次申訴案件的審查和復查力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努力把申訴案件化解在基層。《意見》要求刑事申訴案件辦理要把化解矛盾、群眾工作貫穿辦案始終。
《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扎實推進國家賠償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要依法及時公正辦理刑事賠償案件,凡符合賠償條件的都應依法及時給予賠償,積極開展國家賠償監督;深入推進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完善救助條件、范圍,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與刑事申訴案件善后息訴、刑事和解等工作的銜接機制以及與其他司法救助、社會救助工作的聯動機制等。
落實上述精神,還需高素質的刑事申訴檢察隊伍。《意見》表示,將加強業務培訓,建立全國和省級刑事申訴檢察人才庫,開展優秀辦案能手和精品案件評選活動,優化隊伍年齡、知識、專業結構,不斷提高隊伍專業化水平。(記者 鄭赫南)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