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布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二維碼
最高檢發布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來源:法制網 因人行道無障礙設施破損,導致殘疾人士摔落死亡;殘疾人長期無法享受免費乘坐公交車的優惠政策;大型商場內缺少無障礙環境設施引導標識;景點、核酸檢測點有拒收現金等違法行為……5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10起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有效破解這些難題。 破解“數字鴻溝”障礙 【辦案經過】今年1月,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在全市部署開展信息無障礙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通過走訪排查、公開聽證、問卷調查等方式,查明涉案違法點16處,涉及6個區縣市。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8件,涉及公共圖書館未配備盲文讀物、有聲讀物、語音讀屏等軟件設備,殘疾人停車優惠無法適用,景點、核酸檢測點拒收現金等違法情形。 杭州市檢察院指導轄區各基層檢察院向相關區縣的文廣、市場監管、衛建、公安等職能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8件,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監管職責,及時整改違法情形,并啟動專項排查。 相關職能部門積極落實整改。如西湖區部分景點升級預約售票服務,增設現金服務窗口,優化志愿幫扶,全方位保障各類游客游覽需求。蕭山、臨安、錢塘新區三地督促更新升級198座公共停車場自動收費系統,登記殘疾人車輛信息1243條,推動殘疾人停車優惠政策落地落實。錢塘新區部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改進收費方式,并通過專項摸排在全區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增設老年人優先窗口、人工服務窗口、導醫臺及志愿者就醫指導服務,方便“無碼老人”就醫需求等。 【典型意義】檢察機關聚焦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日常生活的高頻事項和服務場景中的“數字鴻溝”問題,以專項行動推進系統監督,綜合運用圓桌會議、問卷調查、公開聽證等方式,督促協同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促進出行、辦事、文化等公共場所信息無障礙水平提升,助力信息障礙群體與智能社會無障礙。 整治道路無障礙設施 【辦案經過】2021年1月,知名殘疾公益人士陳某某乘坐電動輪椅車經過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某路口時,因人行道無障礙設施破損從輪椅摔落,經搶救無效死亡。寶安區人民檢察院立案調查,督促行政機關立即整改。深圳市交通局寶安管理局完成事故現場整改,并完成周邊9個路口的整治工作。 為徹底消除隱患,寶安區檢察院在全區部署開展專項監督行動,向寶安交通局、深圳市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等14家相關職能部門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各職能部門依法對轄區內的無障礙設施進行排查、整改,行政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后,均積極配合、迅速整改。同時,該院還不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益監督員同步跟進監督。 為提升全區無障礙環境建設,寶安區檢察院積極向寶安區委做專題匯報并獲得支持,同時逐一走訪相關職能部門,形成全面推動全區無障礙設施改造工程的共識。在檢察機關的推動下,寶安區委區政府組織22個相關行政單位召開聯席會議,出臺《寶安區道路無障礙暢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2年)》等一系列規定,計劃至2022年底完成全區無障礙立體化改造工作,全方位改善提升寶安區無障礙環境建設水平。 【典型意義】檢察機關發揮一體化辦案優勢,提升監督水平,通過個案辦理推動系統綜合治理,最大限度地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充分調動各職能部門協同履職的積極性、主動性,填補監管漏洞,激活配套機制,順暢銜接機制,實現無障礙立體化改造,為推進城市綜合治理、服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法治建設大局貢獻了檢察智慧和檢察方案。 落實殘疾人免費乘車 【辦案經過】近年來,青海省殘疾人聯合會多次接到舉報反映,稱殘疾人長期無法享受免費乘坐公交車的優惠政策。青海省殘聯等多次與西寧公交集團對接溝通,因公交集團相關配套技術措施未落實到位,該優惠政策長期未能落地見效。 2021年2月,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這一問題后,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檢察人員通過調查走訪確認了上述情況,同時在對西寧市公交車和公交車站的無障礙設施的維護、使用情況進行摸底和排查中發現,一些無障礙設施不符合工程建設標準,需進行升級和改造。 檢察人員走訪省發改委等單位,多次組織召開磋商會,共同研究并多次調整實施方案;走訪省財政廳等單位,就給予西寧公交集團適當補貼等事宜進行銜接溝通。2021年4月,青海省檢察院與省殘聯、西寧市殘聯、西寧公交集團等單位專門形成會議紀要,落實殘疾人免費乘車優惠政策,推動升級和改造西寧市公交車和公交車站的不符合工程建設標準的無障礙設施。 【典型意義】青海省檢察院牽頭直接辦理公益受損面大、社會反映強烈、長期得不到解決、相關部門存在職能交叉的殘疾人群體權益保障新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督促相關行政機關、社會組織和公交企業消除分歧、增進共識、達成一致,制定落實整改方案。同時,積極探索“檢察機關—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國有企業”良性互動的新型協作機制,協調、督促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積極履行扶殘助殘責任,積極爭取財政補貼資金,取得雙贏多贏共贏的辦案效果。 規范無障礙指引標識 【辦案經過】 近年來,浙江寧波鄞州區轄區內公共場所及大型商場無障礙指引標識體系存在諸多不規范,殘障人士進入公共場所后無法準確、便捷獲取無障礙設施位置,造成出行不便。 鄞州區殘疾人聯合會向鄞州區人民檢察院反映上述問題,鄞州區檢察院立案后邀請區殘聯一起開展調查。經調查查明:鄞州區有2個大中型公共設施和5個大型商場內存在無障礙環境設施引導標識數量缺少、功能欠缺等不規范問題,嚴重影響無障礙設施正常使用。因無障礙環境設施引導標識不清、出行不便等,殘障人士很少外出購物休閑,無障礙設施實際使用率低。 鄞州區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群眾代表、殘聯代表、行政機關代表、涉案企業代表參會。會后,該院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區商務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涉案企業依法治理,并在全區開展無障礙設施專項治理活動。 兩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后,區商務局約談并責令案涉企業糾正違法行為,指導相關企業提升無障礙設施運維水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迅速進行實地勘察,責令相關企業對42塊不規范引導標識進行改造,同時推動全區830塊無障礙設施引導標識專項治理。 【典型意義】當前,我國城市無障礙指引標識有較大改進空間,標識設置的不規范問題降低了特殊群體生活便利性。以檢察公益訴訟推動無障礙標識規范化,對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提升特殊群體生活幸福指數具有重要意義。本案中,檢察機關以公開聽證方式督促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在市域范圍形成規范管理使用無障礙標識的共識,取得良好辦案效果和社會效果。 主題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