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部通報人民陪審員法實施兩周年工作情況并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答復》 二維碼
最高法司法部通報人民陪審員法實施兩周年工作情況并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答復》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10月19日通報人民陪審員法實施兩周年工作情況并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答復》(以下簡稱《答復》)。 兩年來,全國各級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各項決策部署,狠抓法律的貫徹落實,出臺配套規范,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宣傳培訓,提升保障水平,人民陪審員工作平穩推進,進展順利。 從制度建設來看,最高法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聯合司法部出臺了《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人民陪審員培訓、考核、獎懲工作辦法》及《答復》,依法保障和規范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全面改進提高人民陪審員工作水平,逐步建立起科學完善的人民陪審員制度體系。 從人民陪審員隊伍整體情況來看,全國共新選任人民陪審員22萬余人,現有人民陪審員總數達到33.6萬余人,與2018年4月人民陪審員法實施前相比上升了58.1%。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氣的普通群眾被選任為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的男女比例更加均衡,年齡結構更加合理,職業分布更加廣泛,人民陪審員廣泛性和代表性的目標初步實現。 從參審理念來看,各級人民法院準確理解和把握人民陪審員法的立法精神,實現了從原來的注重陪審案件“數量”“陪審率”向關注陪審案件“質量”轉變,“駐庭陪審”“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等問題得到進一步解決。 從參審案件情況來看,全國各地法院人民陪審員共參審民事案件514.2萬余件,刑事案件102.4萬余件,行政案件42.8萬余件,由人民陪審員參與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結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1.2萬余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從履職保障情況來看,在開展人民陪審員工作過程中,各地法院會同司法行政機關積極構建管理保障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管理機構和職責,建立完善崗前培訓與任職培訓相結合的常態化培訓制度,加強信息化建設,落實經費保障制度,加大宣傳力度,初步實現了人民陪審員管理保障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經常化,人民陪審員參審積極性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理解、支持和擁護人民陪審員制度的良好氛圍初步形成。 《答復》是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法、完善指導機制的重要舉措,對于規范人民陪審員選任、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質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答復》以人民陪審員法等法律規定為依據,結合選任和審判工作實際,對人民陪審員選任、參審和管理作出具體規定,共19個條文,主要包括人民陪審員選任范圍、連任情形、參審范圍、參審規則等方面。《答復》堅持依法依規制定,對相關條款予以細化、補充,對相關問題加以明確、規范。《答復》堅持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功能定位,細化了人民陪審員連任問題,進一步規范參加庭審活動規則,防止把參審數上限定得過高或過低,明確不得對陪審率設定考核指標,不得為人民陪審員配發統一制服等。《答復》緊緊圍繞人民法院工作大局,以各地反映集中的問題為導向,以實踐為基礎,對現階段能夠予以明確的問題進行規范。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要學習好、貫徹好《答復》的各項規定,深入推動人民陪審員法貫徹落實,共同促進中國特色人民陪審員制度取得新發展。 主題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