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云南千萬噸煉油項目被叫停
環保部公開處罰兩企業各被罰款20萬元
來源:法制網
法制網8月31日訊 中國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石油云南公司)因環境違法遭環保部查處。環保部在今天公開的處罰決定書中透露,因違反環保法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法,環保部叫停中石油云南公司千萬噸煉油項目并處罰款20萬元;同樣原因,內蒙古珠江投資有限公司一項目也被環保部叫停并處20萬元罰款。
據環保部介紹,2012年7月,其批復了中石油云南公司1000萬噸/年煉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2013年2月,該項目開工建設。2015年4月,環保部西南督查中心調查發現,中石油云南項目建設內容發生重大變動,但是,沒有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并擅自開工建設。
環保部認為,中石油云南公司的行為違反了環保第19條和環境影響評價法第24條關于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規定。
根據兩部法律規定,環保部決定,責令中石油云南公司1000萬噸/年煉油項目變動工程停止建設,罰款二十萬元。
環保部透露,對于環保部做出的處罰,中石油云南公司書面表示不申請聽證,不進行陳述、申辯。
環保部要求,中石油云南公司千萬噸煉油項目 “在該項目變動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我部批準后,方可依法恢復建設。”環保部告知中石油云南公司逾期不繳納罰款,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設立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準旗薛家灣鎮的內蒙古珠江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江投資)也因建設項目建設內容發生重大變動,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而遭到環保部處罰。
據環保部介紹,2005年8月,原國家環保總局批復了珠江投資青春塔煤礦及選煤廠配套鐵路專用線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2010年5月項目開工建設。2015年6月,環保部調查發現該項目建設內容發生重大變動,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
因珠江投資的行為違反了環保法第61條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法第31條第一款規定,環保部決定,責令珠江投資青春塔煤礦及選煤廠配套鐵路專用線項目變動工程停止建設,罰款二十萬元。同時要求,珠江投資項目變動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環保部批準后,方可依法恢復建設。(記者 郄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