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出修改拍賣法 二維碼
法制日報訊 記者陳麗平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了解到,財經委建議有關部門加強修改拍賣法的調研起草工作,待草案成熟時,爭取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后的年度立法計劃安排審議。 在今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張兆安、邢永明等60位代表建議修改拍賣法,增加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事先知道并故意隱瞞真偽或者品質的應承擔相應責任,非拍賣機構不得從事拍賣活動等規定。 商務部同意代表們在議案中所提出的意見,認為拍賣法部分內容已不適應當前拍賣行業的發展實際,需要加以修改,代表議案對拍賣法修改具有重要參考作用。 全國人大財經委同意上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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