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議修改法官法 最高法表示問題基本解決 二維碼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代表提出的關于修改法官法議案所涉及的問題已基本得到了解決。 在今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向惠玲等30位代表提出關于修改法官法的議案。議案提出,現行法官法對法官離任后的任職回避范圍過窄,不利于司法公正,建議增加對法官離任后任職回避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2012年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吸收近年來人民法院回避制度改革成果,修改完善了回避制度相關規定。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對配偶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行崗位法官實行任職回避的規定》、《關于審判人員執行回避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等規范性文件,進一步增強了回避制度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代表提出的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 全國人大內司委建議法官法和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施行一段時間后再研究修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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