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董新光提出 必須嚴格按照標準使用薄膜 二維碼
法制日報訊 記者陳麗平 近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審議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董新光建議,應在本法中規定嚴格按照標準使用薄膜。 董新光說,修訂草案要求“采取措施科學處置農用薄膜”。現在農業白色污染已經非常嚴重。據調查,在覆蓋地膜10年的土地上,每畝地的殘膜大概有十五六公斤。這是什么概念?每年覆蓋一次國家標準地膜大概就是4公斤多,相當于地上鋪了四層膜,嚴重的地方,覆蓋20年的有五六十公斤,等于地上鋪設了十層膜。土地污染非常嚴重。現在地膜污染問題嚴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使用超薄膜,這種膜很難回收。建議嚴格按照規范、規定使用地膜,將修訂草案有關規定修改為“嚴格按照標準使用薄膜,并采取措施科學處置殘膜”。
正凱編輯:陳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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