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二維碼
來源:互聯網 發文單位:農業部 文 號:農計發[2004]10號 發布日期:2004-7-14 執行日期:2004-9-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農業部管理的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儀器、設備、材料招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其他招標活動。 第三條 招標投標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招標投標活動一般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有明確的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方式,并在項目立項審批時經農業部批準。 (二)自行招標的應組建招標辦事機構,委托招標的應選擇由代理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 (三)編寫招標文件。 (四)發布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進行資格審查,發放或出售招標文件,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 (五)接受投標文件。 (六)制訂具體評標方法或細則。 (七)成立評標委員會。 (八)組織開標、評標。 (九)確定中標人。 (十)向項目審批部門提交招標投標的書面總結報告。 (十一)發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投標人。 (十二)簽訂合同。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五條 農業部發展計劃司歸口管理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依據國家有關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二)審核、報批項目招標方案; (三)指導、監督、檢查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實施; (四)受理對農業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并依法做出處理決定;督辦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 (五)組建和管理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 (六)組織重大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活動。 第六條 農業部行業司局負責本行業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指導、監督、檢查本行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實施; (三)推薦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專家人選。 第七條 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本轄區內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受理本行政區域內對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組建和管理本轄區內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 (四)指導、監督、檢查本轄區內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實施,并向農業部發展計劃司和行業司局報送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五)組織本轄區內重大農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活動。 第三章 招標 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公開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儀器、設備、材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低于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九條 第八條規定必須公開招標的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采用邀請招標: (一)項目技術性、專業性較強,環境資源條件特殊,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有限的; (二)受自然、地域等因素限制,實行公開招標影響項目實施時機的; (三)公開招標所需費用占項目總投資比例過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特殊項目。 第十條 符合第八條規定必須公開招標的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批準可以不進行招標: (一)涉及國家安全或者國家秘密不適宜招標的; (二)勘察、設計采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不宜進行招標的; (三)潛在投標人為三家以下,無法進行招標的; (四)搶險救災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特殊項目。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十二條 必須進行招標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應在報批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中提出招標方案。符合第十條規定不進行招標的項目應在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提出申請并說明理由。 招標方案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招標范圍。說明擬招標的內容及估算金額。 (二)招標組織形式。說明擬采用自行招標或委托招標形式,自行招標的應說明理由。 (三)招標方式。說明擬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邀請招標的應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是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農業系統法人或其他組織。 招標人應按審批部門批準的招標方案組織招標工作。確需變更的,應報原審批部門批準。 第十四條 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勘察、設計招標條件1.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已批準; 2.具備必要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 (二)監理招標條件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三)施工招標條件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施工圖設計已經完成; 3.建設資金已落實; 4.建設用地已落實,拆遷等工作已有明確安排。 (四)儀器、設備、材料招標條件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施工圖設計已經完成; 3.技術經濟指標已基本確定; 4.所需資金已經落實。 第十五條 自行招標的招標人應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招標人自行招標應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 官方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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